首页 | 投资 | 产业 | 创投 | 保险 | 公司 | 企业 | 商业 | 消费 | 行情 | 经营 | 商品 | 基金 |
焦点要闻:江苏警方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:每一起都传得“有鼻子有眼”

发稿时间:2023-06-25 20:22:04 来源: 华夏经纬网

中新网南京6月25日电(记者 申冉)25日,江苏警方公布该省公安机关“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”的相关成果,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。

据江苏警方公布数据,截至目前,江苏全省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124起,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000余条,关停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37个,并依法对造谣传谣网民进行查处。

10起典型案例包括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苏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编造“幼师肉偿打车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4月,浙江杨某为恶搞他人,通过某货运打车软件发布虚假订单,终点设为苏州某幼儿园,并备注“我是一名幼师,身上没钱付车费,路上可以让你***”。随后该订单被他人截图后大量传播,累计浏览量9万余次,造成恶劣影响。苏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杨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
目前,苏州公安机关已对杨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盐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吴某某编造“小学生被老师打死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6月,盐城吴某某为博取关注,在网络平台故意编造发布“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不幸离世,被老师打死”谣言信息,累计浏览量12万余次,造成恶劣影响。盐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吴某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
目前,盐城公安机关已对吴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连云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孙某某编造“输液时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5月,连云港孙某某为博取关注,故意摆拍“输液时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”谣言视频。相关谣言视频被媒体报道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连云港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孙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连云港公安机关已对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无锡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编造“30多岁姘头扎死61岁老太婆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5月,无锡杨某为博取关注,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“61岁的老太婆被杀,离谱的是杀她的是一个30多岁的姘头”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无锡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杨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无锡公安机关已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淮安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编造“4名学生自杀死亡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5月,淮安陈某为博取关注,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“五一期间某区有4名学生自杀死亡”谣言消息,引发公众热议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淮安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陈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淮安公安机关已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盐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朱某某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编造“女大学生遭持刀袭击强奸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4月,盐城朱某某为谋取流量收益,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编造“中国浙江省温州市一女大学生遭持刀袭击强奸”谣言信息,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盐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朱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盐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南京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吕某某编造“南京南站出租车罢工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5月,南京吕某某为博取关注,故意拍摄南京南站出租车排队进入停车场视频,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“南京南站出租车罢工”的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南京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吕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南京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吕某某处以行政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徐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池某某编造“男子杀死父亲儿子并埋在自家院内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5月,徐州池某某为博取关注,在网络平台凭空捏造发布“邳州一男子和老婆离婚后与父亲吵架,一气之下将自己父亲和儿子杀害并埋在自家院内”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徐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池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徐州公安机关依法对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苏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毕某某编造涉“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4月以来,苏州毕某某为博取关注,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“符合立案要求却不立案”“公安系统将重新立案调查”等多条涉“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”的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苏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毕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苏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毕某某处以行政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扬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郑某某编造“男子在工地宿舍多次强奸同乡妻子”网络谣言案。

2023年5月,扬州郑某某为吸粉引流,在网络平台凭空捏造发布“一名男子在工地宿舍对同乡的妻子实施多次强奸”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扬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郑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目前,扬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郑某某处以行政处罚,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。

江苏警方提醒广大网民,净化网络环境,打击网络谣言,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。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,提升鉴别能力,不信谣、不传谣,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网络谣言线索,共建清朗网络空间。(完)

责任编辑:admin

标签:

琼ICP备2022009675号-32

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:435 227 67@qq.com